员工风采

[通知·管理]关于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6-19 发布人:

近日,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》,适值各类国家考试及公司期末考试集中进行,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上级及公司要求,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加强考试法制教育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规定(附件1)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作弊行为将入刑。各公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,将有关政策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员工,让员工明白充当“枪手”、参与作弊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,引导员工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。

二、严格员工日常管理。国家考试期间,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外出,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要核清原因、查清去向。各公司通过不定期打卡、信息采集定位排查等方式,精准掌握不在校员工活动轨迹。对于任何可疑情况,要及时逐一核实并上报。

三、维持期末考试秩序。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,公司期末考试采取线上进行,员工使用智能手机、平板或电脑答题,考试过程使用双摄像头视频监考。教务处要求各公司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科特点,制卷环节采用试题乱序设置和禁止翻题设置。各公司要加强教学联动,教育员工理解、配合,按要求提前了解考试方式及其特点,在考试中做好准备,诚信考试。

四、依规处置违纪行为。对于出现的考试违纪行为,要查清违纪事实,依规处置并及时上报。同时,要加强对违纪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帮扶,防止极端事件发生。

附件:

附件1: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摘选.docx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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